《过张溪赠张完》是南宋岳飞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,写于建炎四年(1130年)春,一般认为是岳飞登门拜访其友人张完时所作。
《过张溪赠张完》这首诗录自清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《常州府志》卷三十二,写于建炎四年(1130年)春,一般认为是岳飞登门拜访其友人张完时所作。但张完卒于1102年,故此有人认为可能是“张守”之误。又有学者认为实际是岳飞偕张完长兄遵道子张大年,访张完墓时纪念张完之作。诗中“高人”是指张完。诗后有和诗云:相别相逢不记春,眼前非旧亦非新。声求色相皆邪妄,莫认无疑是昔人。
——纳兰性德《水调歌头·题岳阳楼图》
——梁清标《谢秋娘·舟中女》
——林隽胄《蜚遁篇》
——董俞《虞美人·登太白酒楼》
——释绍昙《瓦》
——释绍昙《灵照女赞》
——孔祥淑《剑州道柏》
——董兆熊《村居·其三》
——蔡戡《用前韵简赵薛二丈·其一》
——王廷陈《送戴中丞归·其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