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寄李儋元锡》是唐代诗人韦应物所作的一首七言律诗,此诗描述了诗人与友人分别之后的思念。开首二句即景生情,花开花落,引起对茫茫世事的感叹。接着直抒情怀,写因多病而想辞官归田,反映内心的矛盾。“邑有流亡愧俸钱”,不仅是仁人自叹未能尽责,也流露进退两难的苦闷。结尾道出寄诗的用意,是极需友情的慰勉,渴望和友人畅叙。全诗起于分别,终于相约,体现了朋友间的深挚友谊,感情细腻动人,同时章法严密,对仗工整,用语婉转,堪为七律名篇。
《寄李儋元锡》这首七律是韦应物晚年在滁州刺史任上的作品,大约作于公元784年(唐德宗兴元元年)春天。唐德宗建中四年(783年)暮春入夏时节,韦应物离开长安,秋天到达滁州任所。李儋、元锡,是韦应物的诗交好友,在长安与韦应物分别后,曾托人问候。次年春天,韦应物写了这首诗寄赠以答。
——晏殊《清平乐·金风细细》
——王安石《江上》
——李益《塞下曲·伏波惟愿裹尸还》
——史达祖《满江红·九月二十一日出京怀古》
——杜牧《赤壁》
——辛弃疾《清平乐·村居》
——李清照《多丽·咏白菊》
——李涉《游西林寺》
——吴芾《泛舟归自郡中舟中偶成·其一》
——秦观《满庭芳·碧水惊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