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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宝的诗

干宝

干宝

中国志怪小说的鼻祖

干宝(生卒年不详),字令升,新蔡(今河南省新蔡县)人,小说家的一代宗师。西晋永嘉元年(307),初仕盐官州别驾(刺史的从吏官),后因刘聪、石勒之乱,举家迁至灵泉乡。东晋建武元年(317),经中书监王导推荐,干宝领修国史,编有《晋纪》二十卷,时称良史,为后世史学家所推崇。干宝精通《周易》,易学著作有《周易问难》《周易元品论》等。干宝的短篇小说集《搜神记》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,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。

百志诗

干宝 〔魏晋〕 干宝

壮士禀杰姿,气烈有自然。

俯仰群众中,胡能救世艰。

阙巩代缝掖,兜鍪易进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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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王墓

干宝 〔魏晋〕 干宝
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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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寄斩蛇

干宝 〔魏晋〕 干宝
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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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定伯捉鬼

干宝 〔魏晋〕 干宝

南阳宋定伯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曰:“谁?”

鬼言:“鬼也。”

鬼问:“汝复谁?”

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

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

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

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

遂行数里。

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也。”

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

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

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

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

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

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

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

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

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

定伯曰:“新鬼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。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。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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