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案焚香拜敕黄,无因久借盖公堂。

出处出自宋代陆佃的《易守建业毅夫有诗赠别次韵五首·其三

释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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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原文 作者简介

易守建业毅夫有诗赠别次韵五首·其三

陆佃 〔宋代〕 陆佃

紫案焚香拜敕黄,无因久借盖公堂。

不堪落日离魂断,赖有薰风引梦长。

吹律渐知寒谷暖,卖浆曾值暑天凉。

他年果若成功去,乞取南阳作邓王。

作者简介

陆佃

陆佃

宋史本传的作者

陆佃(1042—1102),字农师,号陶山,越州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,陆游祖父。著有《陶山集》十四卷,及《埤雅》、《礼象》、《春秋后传》、《鹖冠子注》等,共二百四十二卷,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封吴郡开国公,赠太师,追封楚国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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